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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崇敬主持解读《南昌市审计统计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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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昌市审计局为规范全市审计统计工作,保障审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出台《南昌市审计统计工作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崇敬主持,对该细则进行解读。

一、制定《实施细则》的依据是什么?

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其实施条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审计署《审计机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江西省审计厅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审计机关;统计的内容是指对统计年度内全市基本情况、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查出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审计成果利用等情况的统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成果进行统计,提供统计数据和资料,开展统计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服务;明确市局综合科管理全市统计工作,各县区局、业务科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强调全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各业务科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实施细则》包括哪些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共四条。

一是明确统计工作应当按照审计署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指标、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保证统计指标口径、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统计编码等的统一性和标准化。

二是规范统计工作填报、审核及上报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督促审计组主审或指定的相关人员认真做好审计项目的统计填报工作;审计组主审或指定的相关人员在文书出具后1个月内及时填报统计台账。

三是强调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审计组主审或指定的相关人员应根据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结合审计检查情况,及时填报统计台账,准确、完整地反映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求统计人员负责对本地区本科室统计台账、统计报表审核把关,月报表经本局本科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按时提交局综合科统计管理人员,由综合科统一报送省审计厅。

四是规定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实行备案和通报制度。每年6月、12月前,各县区局、业务科将经本局本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上半年、年度审计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综合科备案;每半年通报各县区局、业务科审计情况统计数据和有关信息。

四、《实施细则》中关于统计资料有哪些要求?

要求统计台账按照审计档案管理要求,归入审计项目档案其他备查类文件材料卷内;上年度审计情况统计报表每年2月底前,交局办公室归档保存;加强统计资料各环节的保密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使用或对外提供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须经当地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核准。

五、《实施细则》中关于统计人员有哪些要求?

因审计统计具有连续性、专业性特点,《实施细则》要求各县区局、业务科应指定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并配合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强调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和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人员调离统计岗位时,应报各县区局负责人和业务科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工作交接,同时将接替人员报综合科备案。

六、为保障《实施细则》的落实,还会采取哪些措施?

强调各单位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数据和资料,并自觉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本级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监督检查;市局将对统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结果;要求各县区局、业务科严格执行《审计机关防范和惩治审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办法》要求,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对填报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填报部门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相关链接:南昌市审计统计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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