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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南昌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摘要稿)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01-18  访问量:  

2021年12月30日,南昌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市政府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11月2日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要求有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使命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审计整改落实,聚焦整改实效,使审计查出的问题切实得到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得到查处、管理漏洞切实得到堵塞、制度机制缺陷切实得到修补。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方面。关于年初预算约束刚性不强的问题,市财政局对以往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市直部门经常性工作经费,按规定程序转列有关单位部门预算,将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严格规范追加支出。关于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制定部分支出标准政策文件,今后将按有关规定要求持续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二)预算收支方面。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2020年底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入国库。关于部分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及违约金未征缴到位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已向相关公司下达《土地出让金催缴通知书》和《关于限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函》。关于非税收入监管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的非税收入已上缴国库,相关部门的资产均已纳入市资产月报并每月按时报送。关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均衡性不够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的执行进度通报至各相关主管部门,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调拨。关于部分专项资金被挤占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 

(三)财政绩效管理方面。关于未开展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工作,未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的问题,市财政局对2020年度政府投资基金项目绩效评价已完成;2021年度政府投资基金项目已纳入绩效监控。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申报绩效目标仍安排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对绩效目标申报管理明确细化规定。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执行率低,未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强化预算安排同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制定《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督促市直主管部门加快项目推进进度。关于财政绩效目标未如期实现,有的专项资金滞留主管单位未使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根据工作进度下拨资金。关于财政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项目单位已积极开展工作,下拨相关专项资金。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资金管理方面,相关单位已将以前年度形成的存量资金上缴国库;相关单位人员经费挤占专项资金或项目支出的,有的已做调账处理,有的已将专项资金补回,有的已暂停发放补贴,今后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会计核算。政府采购方面,相关单位将狠抓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操作流程,对供应商实时全方位管理与监督,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财务管理方面,相关单位已将转嫁费用退回,欠付的工程款已拨付,三个实有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工作。

 (二)关于专项资金效益未有效发挥的问题。相关单位将科学合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已被市财政局按照存量资金管理要求收回国库,今后将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防止资金沉淀。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有的已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市政府将资产进行划转;有的已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出租相关管理规定;有的已将房屋租金转入财政非税账户,合同到期后将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的已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房产调查小组,摸清房产的现状及使用情况。

 三、政府投资基金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点产业项目引导资金。关于投资项目效益不佳,部分投资本金及收益面临损失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市政府抄告单要求,对所涉项目进行分类处理。关于对有的基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管理公司已向基金管理人等致函要求召开合伙人大会就相关事宜进行商议,近期已对基金投资项目召开了专题会议,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关于基金协议约定的产业未达标,合伙企业未支付投资收益的问题,管理公司已发函要求合伙企业支付投资收益。

 (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基金。关于有的子基金的投资款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集中理财的全部资金已返还至各个项目公司账户。关于有的子基金对本地投资额未得到有效保障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进一步核实基金投资资金流向实际情况,排除基金资金风险。 

(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关于基金未投资任何项目的问题,2021年8月,基金管理人组织召开知识产权基金投决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事项的议案,并于8月25日完成出资500万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关于资金配套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已配套部分农村居家养老助餐补助、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养老福利机构补助资金。关于资金滞留县区财政未下拨的问题,相关县区均已下拨市级农村居家养老助餐补助资金。关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预算平均执行率低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加快资金拨付。关于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人数占比低的问题,相关县区有的已将符合条件的老人信息导入系统,有的已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签约并开展服务工作。

 (二)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县区将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规范扶贫资金拨付程序,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完善相关变更手续,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实施;有的县区重新审定价格,并将多计工程款收回并重新安排,有的已聘第三方对扶贫项目结算核查核实,确保结算真实有效。关于部分产业扶贫项目效益不佳或收益未及时收取的问题,有的县已将处于闲置状态项目进行合并经营;有的县区项目收益已收取或分配发放。

 (三)新农村建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县已下发通知,对公示政策进行了明确;有的区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年度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明确资金的拨付比例、程序及职责。关于项目结算评审费管理不规范,结算评审等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制定制度办法,新农村建设项目评审费将严格按规定执行。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相关县区已拨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尾款,结余资金已上缴国库。关于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的问题,相关县区已将毁损的工程进行修复和修缮,无法修复的已退回了工程款,并督促乡镇、村委两级加强后期维管。

 五、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一级预算单位落实过“紧日子”措施执行情况。关于一般性支出未按要求压减的问题,相关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管理,做到科学谋划、合理编报预算;持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把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关于人员经费未按要求严控的问题,相关单位有的已退回违规发放的聘用人员奖金,有的已完善聘用人员合同,规范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发放。

 (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关于停车优惠政策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单位召开停车收费减半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会、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类停车场收费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关于充电站点运营维系困难的问题,相关单位下发整改函,要求问题场站在时限内整改到位;要求企业完善数据上报系统,及时上报运营数据;出台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关于新能源数据平台建设不完善的问题,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已制定《南昌市车桩融合平台充电桩定期核查与信息变更机制》,保证充电桩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关于电费补贴政策兑现条款不明确,补贴覆盖面不广的问题,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中心车桩融合平台已建设完成,具备上线运营能力。

 (三)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结存大,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未全覆盖的问题,相关单位拟定了《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送审稿)。

 (四)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拟定公告就未提取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清退,待提取时限过后,未提取的措施费将全额上缴财政。

 (五)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对剩余1笔尚在整改中的保证金已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劳动保障诚信风险提示函。 

六、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加强对招标代理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关于有的项目概算编制不准确,造价控制意识不强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大概算控制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关于有的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明确合同管理制度,严把资质关;制定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程序执行。关于有的项目竣工结算编制不实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进一步做好过程跟踪审计,确保结算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政府专项债券方面。关于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分层管理,部署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2022年专项债券时,将按规定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关于有的项目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率低,有的项目已处于停工状态,有的项目无法按期投入运营的问题,相关项目单位有的已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形成常态化调度机制,高效整体推进项目建设;有的要求总包单位加大投入,完成审核后按合同规定提高过程支付比例,减轻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加快项目推进;有的积极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沟通复工;有的已向上级部门申请退还项目未使用的资金。

 七、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有些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尚未得到完全整改;有些县区、部门单位整改力度还不够,部分问题整改效果还不够明显。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县区、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