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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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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2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2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是南昌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辅助性工作。

2、承担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的辅助性工作。

3、承担审计相关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4、承担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市审计局2023年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开展辅助性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编制人数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人数10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8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7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81.77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1.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2.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53.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2.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1%;商品和服务支出8.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1.7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事业运行支出153.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4%;事业单位离退休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住房公积金15.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购房补贴2.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8.8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项目绩效情况

本年度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经济责任审计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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