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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4-03-21  访问量:  

2023年,南昌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一枢纽四中心”发展定位,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廉洁文明审计,为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局党组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办公会、月度调度会、专题党课等多种方式,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与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重要法律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局党组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审计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支部党员大会、科务会、“双周大讲堂”等场合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掀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努力提高全体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审计工作的政治自觉。

(二)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行政权力设置、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审计委员会、省委审计办报告年度审计计划、整改工作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并制定县(区)审计局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指导各县区党委审计办、内审机构规范工作。积极向市领导请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送等敏感事项,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严格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确保依照审计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不断健全完善以提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张贴审计公示、明确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为核心的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全面防范审计廉政风险。三是认真开展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76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39.37亿元,其中管理不规范金额136.52亿元,已上缴财政1065万元。移送处理事项30余起,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12篇,切实发挥了审计“经济体检”的功能。四是持续推进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确保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统计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建立三类贯通机制,抽调审计人员参加省市巡视巡察、纪委办案等工作50余人次。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加大对重大审计执法的法制审核,对全局审计结果文书的法律风险点进行精细审理,实行一般科员、副科长、科长的三级审理制度,着重关注审计取证的规范性、审计程序的合规性,不得超出审计范围和权限实施审计,防范法律风险。出台《南昌市审计局重大项目(事项)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加强对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等重大执法项目的审核把关力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处罚适当。二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制定《南昌市审计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过程中,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由局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印发。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我局与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由其派遣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我局要求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切实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一方面,做好了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做到有台账、有专人负责。同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法文件的出台,加强与市司法局、市委法规室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和工作互通,提高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废止及删除2项不合时宜的审计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个别条款。我局于1999年7月出台的审计地方性法规《南昌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因不符合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部分条款与现行法规相抵触等情形,经我局上会讨论后,于今年7月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予以废止;2018年我局代政府草拟的《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洪府发〔2018〕27号)一文,其中第三十三条涉及行政复议内容,该条款因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不符,于11月初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后予以删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在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法治创新意识不够,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二是审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审计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崇敬同志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局重要工作一同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带领全局干部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在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贯彻。组织召开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扎实开展。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崇敬同志注重凝聚班子成员力量和集体智慧,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市审计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督促指导作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工作决策机制,从自身做起,杜绝一言堂;严格落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带头学法、考法、述法,带头尊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助推依法文明审计。

(三)注重普法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双周大讲堂、政府开放周、专职律师讲课、赴法院旁听等活动,普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职务犯罪、行政案件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体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审计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利用多种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集中专题普法,“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浓厚普法氛围。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审计法治建设。坚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按照《南昌市审计局“八五”普法工作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南昌市审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落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市审计机关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让法治工作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组织审计人员深入基层,重点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开展专题学习宣传培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提高群众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提升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普法效能。

(三)提升依法审计水平。加强审计执法人员管理,开展审计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专题学习活动,努力提升审计人员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选好配强法治队伍相关人员,充分发挥法制人员在推进依法审计中的规划、协调、指导、评价作用。继续严格执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等工作。